中山市古镇镇重点清淤项目(第二批)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3日
项目概况

中山市古镇镇重点清淤项目(第二批)二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D24ZC0086

项目名称:中山市古镇镇重点清淤项目(第二批)二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68,184.7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中山市古镇镇重点清淤项目(第二批)二标段):

采购包预算金额:5,468,184.7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防洪管理服务 河道清淤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468,184.74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工。因中标人责任延误合同服务期扣罚2000 元/天,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提前完成不奖励。(罚款总额超5%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违约责任)。由于中标人责任造成的拖延服务期,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人原因造成的服务期延误,服务期顺延并不作合同价格补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古镇镇重点清淤项目(第二批)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行业应为填写“其他未列明行业”或“(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并按本招标文件格式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中山市古镇镇重点清淤项目(第二批)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4日 至 2024年11月20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0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古镇镇水务事务中心

地 址:中山市古镇镇西岸南路1号

联系方式:0760-89860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54号二层B2卡

联系方式:0760-88399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60-88399895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中山市古镇镇重点清淤项目(第二批)二标段招标文件(2024111101)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检测报告》报告编号:LC-DHB240012-001A

《中山市河涌底泥处理处置工作指引(试行)》

工程量清单

图纸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