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中山市)二期(二次)采购包1(海洋观测能力提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6日
项目概况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中山市)二期(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D24ZC0068

项目名称: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中山市)二期(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18,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洋观测能力提升):

采购包预算金额:1,618,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海洋服务 海洋观测能力提升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18,700.00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需在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最终验收并移交给采购人。项目维护期为3年,在维护期内中标人需保障全部设备正常运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何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同时提供承诺函和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时以证明材料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或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洋观测能力提升)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海洋观测能力提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

(3)投标人必须持测绘资质证书【适用《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43号)】,测绘资质应为甲级,且资质范围包含大地测量。(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即可)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提交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17日 至 2024年10月2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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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中山市石岐区兴中道二号

联系方式:0760-88329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54号二层B2卡

联系方式:0760-88399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60-88399895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4年10月16日

广东省海洋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中山市)二期(二次)招标文件(2024101402)

采购代理委托协议

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供应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