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8日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山市三角医院委托,拟对中山市三角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 采购项目编号:ZSJD23QY0004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三角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902500.00元,其中包1预算金额为540000.00元,包2预算金额为322500.00元,包3预算金额为40000.00元。

四、 采购数量:一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包1最高限价为540000.00元,包2最高限价为322500.00元,包3最高限价为40000.00元。

2. 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分3个包组,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包1:有创呼吸机

包2:呼吸机、重症插件式监护仪及心电监护仪

包3:酶标仪、酶标洗板机

本项目3个包组,允许兼投兼中。供应商可以投任意一包或多包并投,但需按包编制响应文件,且必须对所投项目包组中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4.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5. 交货期: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

6.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等。

六、 供应商资格(适用于各包组)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2.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采购设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可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声明函》)。

5.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 本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本磋商文件。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31日期间(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部))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购买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或邮箱(jdzs_cg2017@163.com)购买磋商文件)

8.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8.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税收违法黑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3 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4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九、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3年01月18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06日17时30分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汇款时要注明项目的名称或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包1:RMB10000.00元,包2:RMB6000.00元,包3:RMB800.00元。

收款单位名称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账号 9550 8802 0799 2100 162
开户银行 广发银行中山分行

十、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

十一、 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 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3年02月07日09时30分。

十三、 谈判(磋商、询价)地点: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四、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gdjdjl.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 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3年01月18日至2023年01月28日止。

十六、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9989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5541637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

四号2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0-88399895
传真:0760-88399895 邮编:528400
(三)采购人:中山市三角医院 地址:中山市三角镇金三大道中21号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60-85541637
传真:0760-85541637 邮编:528445

发布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