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SJD22ZC0005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深圳市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 | 香梅社区香梅北路2003号特发文创广场5层L561 | 2,328,6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1-1 | 其他服务 | 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 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 |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人应安排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在签订采购合同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每月安排一次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管级别)与采购人汇报、沟通项目进度。 2) 采购人将对中标人实行动态管理,对中标人的服务承诺、服务态度等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一旦发现中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要求及其承诺,将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时按最低得分计算考核分数,整改完成后达到要求则恢复正常考核,否则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其服务资格,单方解除合同。 3) 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要求由采购人根据所需项目职能内容的性质和行业特点以及数量进行设定,由中标人进行招聘后,将拟录用人员提供给采购人复试确认,本项目管理费包括招聘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招聘费用。 4) 中标人负责按照采购人要求招聘和录用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在工作所在地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等,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考勤、考核、教育培训、奖惩等资料情况建立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人事信息档案。对新招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齐所有用工手续,并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档案表、花名册、身份证及学历证复印件等供采购人备案。 5)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的招聘和录用、退工手续办理、薪酬管理、福利发放、各种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按照中山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和规定办理及个税代扣代缴。 6)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计生关系管理等。中标人为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提供配餐服务,提供的配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标准。餐费标准:每工作日午餐(服务人员个人承担50%/餐,中标人承担50%/餐),个人部分由中标人自行收取。 7) 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发生重大疾病、非因工死亡等事故,由中标人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处理及赔偿。 8) 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经济赔偿的手续办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或赔偿。 9) 委派于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由中标人以用人单位身份进行调查及处理,并为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待遇申报。10) 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教育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采购人做出的工作安排和调度。11) 中标人定期会同采购人共同对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并委托采购人进行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的现场管理和工作考核,相关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由采购人提供。中标人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考核、考勤和奖惩资料及时足额给本项目所需服务人员发放工资福利。12) 中标人根据服务团队人员人数和服务项目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服务团队人员的日常事务,协调处理本项目所需服务团队人员与采购人之间的关系,向采购人提供政策法规方面的咨询。13) 中标人的工作安排必须科学、合理,服务人员休假、参加学习等须有中标人单位证明和经采购人同意,服务人员休假由中标人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休假期间(病假、事假),由中标人负责另行安排符合资格的人员顶班,完成既定服务任务,不再增收服务费。14) 中标人应及时掌握国家和省有关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最新政策动态并知会采购人,积极配合采购人对新政策规定的组织实施。15) 服务期内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服务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交通、防火和劳资纠纷(包括乙方与服务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或赔偿)等事件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不得影响本项目的正常运作;如因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还应赔偿采购人遭受的一切损失。16) 中标人如非本地企业,需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控股公司、子公司、分公司或普通公司等形式的合法公司负责本项目运营,并与采购方签订项目合同。 |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和指示,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服务工作。 | 2,328,6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琰(采购人代表)、曾绍黔、李伟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中规定的“相应类别(服务类)”计费标准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合同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2.56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中山市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外包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深圳市特发政务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37.67 | 48.00 | 9.99 | 95.66 | 1 | 1 |
广东汉普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9.33 | 50.00 | 9.99 | 89.32 | 2 | 2 |
广东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26.33 | 36.00 | 10.00 | 72.33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 址: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608981746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 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部)
联系方式:0760-88399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60-88399895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22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