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4年坦洲镇市政设施零星维修管养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4月29日
项目概况

2021-2024年坦洲镇市政设施零星维修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4462

项目名称:2021-2024年坦洲镇市政设施零星维修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2021-2024年坦洲镇市政设施零星维修管养项目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分两个包组:

包组一:坦洲镇南片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管养

包组二:坦洲镇北片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管养

(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包组进行投标报价,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组,其中包组一最高限价为900万元,包组二最高限价为900万元)

(2)当在维护管养期限内结算总价达到最高限价时,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中标人实施新的维护管养服务。

(3)合同期限期满时,结算价未达到最高限价的,按实结算,采购人不再继续委托中标人实施新的维护管养服务。

(4)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三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银行出具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函》作出承诺)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人声明函》作出承诺)。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成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部)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5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2.采购编号:ZSJD21ZC0006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18000000.00元(其中包组一最高限价为900万元,包组二最高限价为900万元)
4.采购项目内容:本项目分两个包组:包组一:南片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管养 包组二:北片区市政道路设施零星维修管养。
5.维护管养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的时间起三年(包括风雨天及水、电源接驳所需的时间)。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等。
7.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
7.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7.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与投标>>在相应项目处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7.3.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注: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09:3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包组一人民币180000.00元;包组二人民币180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
8.1.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8.2.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
8.3.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8.4.投标人须知:
8.4.1.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8.4.2.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供应商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未中标投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采购人发出的项目终止的有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供应商,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8.4.4.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9.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特别说明:关于本项目采购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的问题:因广东省财政厅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系统固化了采购公告格式(暂时无法修改),投标人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电子版招标文件即可。
1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投标人无需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登录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体下载有效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即可。(网上参与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坦洲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中山市坦洲镇坦神北路105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760-86288318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020-87251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60-88399895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