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第二期更新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2日

一、项目编号:442000-2021-00875
二、项目名称: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第二期更新工程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第二期更新工程):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广东南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中山市石岐区豪程路10号1卡之一 1,392,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第二期更新工程):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1 空调机组 空调机组 / / 1(项) 1,392,560.00 1,392,56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堂武、 周俊、 李文兵、 黄浩波、 陈蔚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中山市公安局机关大院中央空调冷水机组第二期更新工程):1.931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综合评分法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审查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技术商务得分 价格
得分 综合
得分 推荐排名
广东南通空调工程有限公司 是 是 66.20 26.30 92.50 1
广东怡成建设有限公司 是 是 60.20 30.00 90.20 2
中山市长江电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是 是 35.40 25.31 60.71 5
广东爱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是 是 50.00 25.03 75.03 3
广东通力空调有限公司 是 否 / / / /
四川骏腾空调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是 是 40.60 27.56 68.16 4
备注:投标人“广东怡成建设有限公司”、“四川骏腾空调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递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市公安局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26号
联系方式:0760-2318890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020-87251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先生
电  话:0760-88399895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