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2000-2021-00003
项目名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23,395.0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视频监控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23,395.03 | 2,423,395.03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校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一览表》。)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2)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投标人必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投标成功,且在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外省企业需要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1月12日至 2021年1月1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小鳌溪小陂路五巷五十四号2层(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采购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2月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评标室安排)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品目:视频监控设备
2.采购编号:ZSJD20ZC0115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2423395.03元
4.采购项目内容:校园监控系统改造项目
5.交货完工期:自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初步验收。
6.本项目总最高限价为¥2423395.03元。
7.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9〕1号)等。
9.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投标。
9.1.初次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前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粤商通移动CA办理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粤商通移动数字证书办理指引》”;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9.2.已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相应的操作。具体操作方法为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或粤商通移动CA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参与投标>>在相应项目处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9.3.关于使用粤商通移动CA进行用户注册或新增绑定的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zs.gov.cn/)“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企业(个人)用户使用手册》。
注: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使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其居民身份证签发地需为广东省内,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粤省事”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开标签到功能的通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或电子凭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使用粤商通移动CA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粤商通移动CA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10.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2月2日15:00)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0.00元),并成功到达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子保函或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
10.1.银行转账(非现金形式):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
10.2.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
10.3.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10.4.供应商须知:
10.4.1.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点击“参与投标”,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选择相关金融机构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提交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电子保函办理的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引详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的“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10.4.2.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以保证金转账到账时间或电子保函出具时间为准,供应商应提前提交投标保证金,由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超过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而导致废标的,由供应商自负责任。提交投标保证金时,供应商必须按“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中的收款账号填写完整或按电子保函的申请程序办理手续,如因收款账号填写不完整造成保证金不能按时到账或因操作不当等造成电子保函不能按时出具导致废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联合体投标,则由牵头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
10.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退付。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未中标供应商,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付。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 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回中标人;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3)项目废标或终止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退付。采购人发出的项目终止的有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由交易中心代采购人将转账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所有供应商,电子保函的则予以注销。
10.4.4.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或申请注销电子保函。
1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2.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或邮箱(jdzs_cg2017@163.com)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学院路1号
联系方式:0760-88362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联系方式:020-872512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60-88399895
附件: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月12日